有關永住的Q&A

請介紹有關永久居留永住資格的好處。

擁有永住資格最大的好處、就是在留活動不用再受任何的限制。
另外、也不再有在留期間到來需要再更新的問題。不過、和成為日本人、歸化日本人的情況不同的是、因為還是保留外國國籍的外籍人士、因此還是必須定期辦理更新外國人登錄証和申辦再入國許可的手續。

 


 

全家人若想取得永住簽證資格的話,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申請永住資格的話、家人一起或分開來申請都不會有問題。
全家人想要取得永住簽證的條件有\、
申請本人「持續居留在日本國內滿10年以上」是必須條件、
該配偶者「結婚滿三年以上並在日本國內居留。若是在國外有結婚同居的經歷、在結婚三年以上、並要在日本國內居留滿一年以上」為必須條件
子女「持續居留在日本國內滿一年以上」
各家族成員需要滿足不同的必須條件才能提出申請。

 


 

由定住簽證變更為永住簽證的必要條件為何。

由定住者變更為永住者時、取得定住者身分以後必須在日本國內居留滿五年以上。

 


 

在日本居留有10年以上了、中途有回國幾次過。若想取得永住資格會有什麼問題嗎?

申請永住的必要條件、是「在日本國內持續居留滿10年以上」。
因此若是中途回國的話,就稱不上是持續居留
不符合必要條件所指之「持續」條件。
不過、曾有回國紀錄也有可能因回國的原因理由可以申請永住資格。
並不是機械式的一律判斷都無法申請。

 


 

想要取得永住資格,目前是任何在留資格都可以接受申請嗎?

只要具有「在日本國內持續居留滿10年以上」之條件、目前所具有的在留資格並沒有任何限制。可是如果是以留學生的身分進入日本的話、在完成學業就業之後的話,在變更為就勞資格之後需要在居留在日本滿五年以上。高度專業人才在留資格取得永住之條件,將依取的簽証之內容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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