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居留短期滞在签证
短期居留签证、一般称为「观光签证」、到日本观光、度假、运动、访问亲戚、参观、参加讲习、会议、出差等从事其他类似的活动的人士通常取得的签证为这种签证。
与日本政府签具有免除查验签证协定的国家所属之外国人士、若要以上述目的预定进入日本的话、在事前不需要取得签证也可以在日本的机场等接受审查直接取得上陆许可、取得签证后应准许的期间(90天、30天或是15天)可以居留在日本国内。
可是、没有和日本政府缔结签证协定的国家(例如中国、菲律宾、苏俄等)的外籍人士、在进入日本国内之前、就算只是观光目的、在出发之前必须先在该国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等取得短期签证之后、才可以前来日本。
外籍人士在国外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短期签证时、会被依前来日本的目的要求出示相关文件、例如邀请外籍人士的公司或在日本居住的亲戚等提出的行程表(将拜访的目的地和住宿地点)、身分保证书、往返日本的费用证明等。
对日语一窍不通的外籍人士单独前往日本大使馆、有时无法顺利申请到所需要的签证。另外、只要有一次不通过签证的审查事实、之后要申请其他签证时常常会受其影响、因此即使想以短期签证招聘外籍人士到日本时、也建议在事前和专门人士谘询、慎重的准备所需的申请文件。
◇ 常见例子
希望住在海外的亲人朋友可以到日本观光或探亲
希望海外分公司的员工可以来日本参加研修或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