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人的各种手续
有关商业行为的在留资格
投资、经营「投资、经营」主要为
具有申请「投资、经营」之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一般是指经营或管理事业的人士、具体而言、是被称作董事长、总经理、监察理事、部长、工厂厂长、副店长等人士。
为了要取得投资经营的在留资格、在设立公司、设立事业所、雇用员工、等业务可能开始之后可向入国管理局申请。
外籍人士为了要取的投资经营的在留资格、不只需要设立公司、还必须符合各种必要的条件.例如、投资公司的投资额度等。
因此、进行各种投资、得到公司经营许可之后、却没办法取的所需的在留资格、一切都白费工夫、为了避免类似情形、建议您和我们商谈对策。
◇ 具体例
拥有就劳、留学资格的居留在日本的学生、想要在日本从事创业
外籍人士的投资者、因为想在日本设立公司而想居留日本时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申请书交付申请」时所需资料
请参照入管理局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