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國籍,歸化(目前不提供服務)
(目前不提供服務)外籍人士在申請成為日本國籍,歸化日本籍(以下略歸化)時,需要完全符合以下國籍法第五條之①~⑥的基本條件,。
①持續五年居住在日本國內並有固定住址(住址條件)
②年滿二十歲以上,依照日本法律有行為能力者(能力條件)
③無不良行為無素行善良(素行條件)
④自己或有是獨立維持生計的配偶,或是有親戚的資產,或是有一技之長可以維持生活(生計條件)
⑤沒有其他國籍,或是在取得日本國籍之後必須放棄該原有國籍(防止雙重國籍之條件)
⑥在日本公佈實行憲法以後,沒有參加所謂企圖成立破壞日本憲法或破壞日本政府之暴力主張團體,也沒有參加企圖破壞日本憲法規定或日本政府的政黨團體或類似以此非法為目的的團提(不法團體條件)
原則上申請歸化者必須完全符合上述之條件,如果沒有完全符合時,也必須符合法律第6條~8條、為日本國民的子女,在日本出生,或是日本人配偶的場合, 申請時有可能可以免除上述住址條件,能力條件,生計條件。
有考慮申請歸化許可時,常碰到的問題多是曾經有過違反交通規則的素行條件不符合。曾經因為交通事故而違反交通規則的人並不是不能夠申請歸化,在撰寫申請文件時需要備註其理由,因此若有此種困擾時請和我們諮詢。
提出歸化申請書的機關為申請者定居住址所管轄的法務局。
申請時需要準備下列的文件,文件種類繁多,並需要到各處公所役所取得必須的文件,要全數親自收集是非常麻煩的事。
歸化許可的申請,需要本人親自到法務局遞交文件,未滿十五歲的人士需要和其法定代理人親自遞交相關申請文件。
因此,歸化申請時還是需要本人親自申請, 不過當您在申請時對需要的文件有疑問,或是有需要諮詢的問題,都可以和行政書士諮詢,提出申請時我們也可陪同出面,若您有考慮要申請歸化日本籍的話,歡迎和我們連絡討論。(目前不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