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変更
1.從「留學」變更成「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術(已經合併至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時
A. 「在留資格變更理由書」:需申請本人(外籍人士)填寫並親自提出。
・ 應詳細記載最終學歷,專攻科系,為何選擇該科系並且想要從事哪種工作、之後希望如何發揮所長。
B. 「錄用理由書」:由雇主作成
・ 說明公司的概要(創業歷史,營業項目,業務內容)、為何需要採用外籍人士的理由經過、該名外籍人士的各項評價(品行,人格)、進入公司之後對公司業務的必要性以及其能力應該要詳細記載。
2.從「就業類在留資格」轉為「投資・經營」時
・ 本身的出身國家及來日本前的最終學歷,專攻科系,職業經歷,實際工作經驗,知識
・ 經營公司的概要(資本金出處、營業目的)
・ 事業計畫之背景
・ 有關事務所,雇用之員工
・ 有關安定經營的計畫表
・ 營業額目標
・ 可提供日本的關聯部分
3.從「日本人的配偶者」變更為「定住者」(和日本人配偶離婚)的情況
A. 和前日本人配偶之間有小孩、希望繼續在日本養育的時候
・ 有關離婚的經過(是因為死別?還是有其他原因?)
・ 需要在日本生活的理由、養育孩子的計畫等
・ 在日本生活所需要的經濟來源(需要證明資料)
B. 和前日本人配偶沒有小孩時
・ 有關離婚的經過(是因為死別?還是有其他原因?)
・ 需要在日本生活的理由
・ 在日本的居留年數多久了?
・ 在日本生活所需要的經濟來源(需要證明資料)
4.從「留学」變更為「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 婚姻的經過
・ 交往的狀況
・ 婚姻關係的持續性,安定性
・ 記載有以上內容的理由書、需要和日本人聯名簽署
※因個人的在留情況及上課的出席率,有可能提高不許可的可能性。
5.從「就業類在留資格」變更為「日本人的配偶者等」
・ 婚姻的經過
・ 交往的狀況
・ 婚姻關係的持續性
※結婚之後雖然不需要馬上變更、不過將來有考慮取得永住資格的人士建議您早點變更。